一、自考教材的征订与发放
根据市考办有关精神,自2006年(下)自考报名开始,我院将实行新的教材征订、发放办法:每次报名期间,考生在报名现场按需填写教材预订单,交教材征订人员,预交10元/门的教材预订费;6月20日起,考生凭教材预订单到市考办(淮海路54号,扬州市教育局大院内)资料室结算教材款(多退少补),领取教材;资料室周一休息,其他时间正常上班,资料室联系电话
7342984;预订教材必须于2006年10月1日前领取,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,不予退款。
二、准考证的补办
自考考生在籍期间如果准考证不慎遗失,请在扬州市考办发放考试通知书期间或在考试前的星期五上午(上班时间),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两张二寸蓝底证件照到市考办(淮海路54号,扬州市教育局大院内)103室办理(联系电话
7361134),其他时间不予办理,请周知并遵照执行。
扬州教育学院教务处
2006年5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