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苏省高等教育师范类
自 学 考 试 报 名 考 试 流 程

1、有意报考自考者,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二寸蓝底证件照两张按规定时间(每年6、12月,具体时间安排请适时关注扬州教育学院网站有关通知)到报名现场办理入学手续,选报有关专业课程,缴纳报考、辅导费等。

2、《考试通知书(座位证)》及新生《准考证》在考试前一天(上班时间)到我院成人教育科领取。老考生《准考证》遗失的,请按有关通知要求前往办理。

3、报考后至报考最后一门期间,本科考生须办理报考资格审核。在每次报名期间,考生需持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盖有教务部门公章的学籍卡的复印件或盖有人事部门公章的《毕业登记表》复印件、一寸蓝底证件照一张到报名现场办理本科资格审核手续(专科考生无需办理)。

4、所有考试课程全部合格后,须按有关主考学校《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评审的通知》要求,递交论文,参加答辩(专科考生无需论文)。

 

5、本、专科有关专业的实验技能考试,须按有关主考学校文件要求,按时报名、参考。

6、每年的报名期间及寒暑假辅导期间为考生打印《单科合格证》。

 

7、每年的报名期间为考生办理免考手续。

 

8、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合格后,请在每年的6月或12月按扬州教育学院网站有关通知要求到我院办理毕业登记手续,逾期不可补办。

 

9、按照毕业登记时填写的通讯地址,查收我院寄发的《领取毕业证书的通知》,获悉后,请按要求亲往领取证书。

扬州教育学院教务处
   2006年9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