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| 您好,今天是 ,欢迎您光临扬州教育学院计算机系网站,如有疑问,欢迎给我们留言! |
|
|
|
|||||||||||||||||||
|
|
||||||||||||||||||||
|
|
||||||||||||||||||||
|
必须按指定的实验时间准时进入实验室,不得迟到。 进入实验室后,不得大声喧哗、不得乱涂乱画,保持室内的卫生,物品摆放整洁。 开始实验前,必须领用并检查相关的实验设备,确保设备的完好并签字认可;实验结束后,交还所有领用的实验设备。 必须按指定分组、指定机号进行实验,不得随意更换组别、更换位置。 必须持有实验的预习报告方可进行实验,认真观察并分析实验的现象,做好数据的记录,实验结束后,认真完成实验报告。 实验操作流程必须严格按指导老师的要求进行,所有设备、部件不允许带电插拔。违者取消实验资格,对损坏的部件处以原价双倍罚款。 实验结束后,必须清理实验现场、关闭电源、关好门窗、安全离开。
扬州教育学院计算机系 2002年1月20日
|
||||||||||||||||||||
|
Copyright 2003 版权所有:扬州教育学院计算机系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