部门简介
扬州教育学院保卫处是在院党委、院长的领导下及在公安机关和政法综治部门的指导下,依据法律法规和高校规章制度,维护高校政治稳定、治安安定,是为广大师生员工的教育、科研、生活、学习提供安全服务、进行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,负有对各校区、各部门、系的安全稳定工作进行管理、督查、指导的职责,具体工作涵盖大学生安全教育、户籍管理、维护稳定、安全生产、消防管理与督查、校内交通安全与车辆管理、涉外安全管理、国家安全人民防线、大学生征兵工作、矛盾纠纷调处、临时工管理、校卫队管理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、安全文明校园建设、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等诸多方面。
作为江苏省高教保卫学会常务理事单位,保卫处注重加强与省内外高校保卫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学习,树立以人为本教育服务为先的理念,积极开展安全文明校园的创建工作,取得一定的成绩,受到师生的好评。目前,保卫干部主要来自本校教师、行政管理干部和部队,人员综合素质符合相关规定、适应基本工作要求,主要负责人具有副教授职称。近年来保卫干部不断加强自身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,不断加强自身学习,特别是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,积极开展校园安全管理的理论研究,撰写学术论文,在扬州市各高校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。校园警卫人员主要来自退伍士兵和具有较好个人修养、达到一定次层的下岗、变岗职工,部分校卫队员达到大专学历层次。他们能吃苦,守纪律,坚守岗位,驻守校园,随时可集合执勤,在维护校园安全秩序方面功不可没。
由于学院领导高度重视,各部门、系支持以及师生员工的积极配合,学院安全工作近年来取得了较好的成绩,先后被省公安厅、扬州市政府、维扬区政府、扬州市公安局授予“文化保卫工作先进集体”、“综合治理先进集体”、“平安创建先进集体”等称号,2006年被维扬区政府确认为“安全单位”。
基本职能
1、制定并组织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,开展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的宣传教育,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自觉维护学校治安秩序的意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