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扬州教育学院大学生篮球协会章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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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一. 本会宗旨 介绍篮球运动的基本理论,提高会员的战略技术水平,丰富大学生课余文化生活,活跃校园气氛。 二. 活动形式 1.举办篮球基本理论,技战术讲座。 2.组织会员集训。 3.组织观摩高水平比赛。 4.组织学习规则及裁判法。 5.承办中小型篮球比赛。 6.组织对外交流。 三. 组织领导 1.本会设会长1人,副会长2-3人。 2.会内按体育和非体育组组建集训队,设队长1名。 3.本会严格按照《扬州教育学院大学生社团管理办法》开展各项活动。 四. 会员权利 1.有权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。 2.有权对本会工作提出意见。 3.有退社自由,必须出示书面申请,经社团部、院团委批准后方可退社 4.有权担任本会领导职务,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。 5.优秀会员可由本会推荐参加全国篮球裁判员资格等级考试,合格后将获得全国统一的裁判员合格证书。 五. 会员义务 1.遵守章程,服从领导。 2. 服从领导,按时参加各项活动,如果特殊情况缺席必须履行请假手续。 3.一学期无故缺席活动累积达三次者,做自动退出处理 4.按时完成本会交给的各项任务。 5.按时缴纳会费,逾期不交者,做自动退会处理。 六. 参加对象 凡认可本章程,能够严格遵守各项制度,对篮球运动有兴趣,有一定技术基础,自愿加入本会的我院在籍大学生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