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扬州教育学院大学生陶行知研究会章程
|
| 一. 本会宗旨 坚持以邓小平教育理论为指导,组织"学陶、师陶"骨干,了解陶行知生平,学习陶行知教育理论,弘扬陶行知先生的献身教育精神,在师范生中形成"明日教师,今日做起"的浓郁氛为,不断提高从教素质,促进学院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。 二. 活动内容 1.了解陶行知先生的生平业绩,学习他的"立志于农村教育"的献身精神。 2.领会、探讨并贯彻陶行知先生的献身思想和教育理论。 3.深入持久地开展理论创作,义务家教等活动,促进会员素质的全面提高。 三. 活动形式 1.开设陶行知先生生平及教育思想理论系列讲座。 2.举行陶行知理论精神研讨活动。 3.开展义务家教,社会调查等实践活动。 4.举办陶行知理论,诗作讲演及论文比赛。 5.参观考察陶行知纪念馆及其实验学校。 四. 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 1.本会接受扬州陶研会的指导,按照《扬州教育学院大学生社团管理办法》开展活动 。 2.本会设会长1人,副会长2-3人。 3.会内以系科为单位建立若干陶研小组,并设组长1人。 五.会员权利 1.有权参加本会组织各项活动,享受本会为会员提供的一切服务。 2.有权对本会工作提出宝贵意见。 3.有退社自由,出示书面申请,经社团部、院团委批准后方可退社 4.有权担任社团的领导职务,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权。 六.会员义务 1.遵守本会的章程,服从领导,能够积极完成本会交给的各项任务。 2.准时参加会内各项组织活动,如遇特殊情况缺席,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3.一学期无故缺席活动累积达三次者,做自动退出处理 4. 按时缴纳会费,逾期不交者,做自动退团处理。 七.参加对象 凡认可本章程,能够严格遵守各项制度,有志学习、研究、践履陶行知教育思想和理论;思想品德端正,专业思想稳定,积极要求提高师范生从教素质的本院在籍大学生 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