扬州教育学院大学生自然风科技社章程
一.本团宗旨
走入科技,亲近自然,提高综合素质,造就未来一专多能的中小学自然老师或科技爱好者
二.活动形式及内容
1.下设天文台、气象站、生物组、科技制作小组等活动小组
2.不定期开展科技讲座,定期召开社员大会
3.不定期的进行外出参观考察活动,暂定地点有凤凰岛、仪征森林公园、仪征生态旅游区、常州生态保护区、南京植物园、六合火山口公园等
4.与其他高校相同或相似的社团联系,学习经验,参观访问
6. 如遇特别情况,将另行开展其他有益活动
三.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
1.设社长1人,副社长2-3人; 社内分活动小组若干,每组设组长1人。
2.本社活动严格按照《扬州教育学院大学生社团管理办法》进行。
四.社员义务
1.严格遵守社团章程,服从领导。
2.按时参加本社的各项活动,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,必须履行请假手续。
3.一学期无故缺席活动累积达三次者,做自动退团处理。
4.积极完成社团内各项任务。
5.按时交纳规定会费,逾期不交者做自动推出处理。
五.社员权利
1.有权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,享受本社为社员提供的一切服务。
2.有权对本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3.有退社自由,出示书面申请,经社团部、院团委批准后方可退社。
4.有权担任社团的领导职务,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权。
六.参加对象
凡认可本章程,能够严格遵守各项制度,有一定文学爱好和特长愿意在本社中培养、提高文学技能和素养,并承担一定义务的我院在籍大学生。